吳陳鋼宣讀南通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機構編制事項的相關內容,此次改革整合市、縣(區)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海洋環境保護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環保執法職責。
在市級層面組建南通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掛南通市生態環境應急中心牌子,副處級建制,由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管理。
縣(市)、區層面上,各駐縣(市)、區生態環境局與縣(市)、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實行“局隊合一”,正科級建制。駐縣(市)、區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縣(市)、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全市共設立35個區域性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海安5個,如皋、如東、啟東、海門及通州各6個。其中海安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一局、如皋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一局、海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一局、通州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一局為正科級建制,其余31個區域性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均為副科級建制,具體編制在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和參公事業編制中統籌安排。
程煒在講話中指出,隨著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生態環境系統管理體制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對相關監督管理和實施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推進兩級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旨在進一步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以進一步提升執法效率和監管水平,他要求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深刻領會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重大意義。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上下要做到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加快制定綜合行政執法權責清單,依法依規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二是強化協作配合,全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地見效。各級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左右聯合、上下聯動,形成整體“一盤棋”;加強與外單位部門聯動,執法協同,建立完善聯動聯席機制,共享行政執法資源,加快形成強有力的“利劍斬污”執法合力;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及協調協作機制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力度和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
三是強化內部管理,切實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形象素質。要強化業務培訓,堅持“以練代訓、以干代訓”,培養執法尖兵;要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和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支持敢擔當、敢作為的執法人員;要繼續爭做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表率,坦坦蕩蕩工作,干干凈凈執法,展現優良的工作作風和精神風貌。
本次揭牌儀式通過視頻會議形式舉行,市生態環境局設主會場,局領導班子成員、各處室(事業單位)負責人、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中層以上干部參加;各駐縣(市)、區生態環境局設分會場,各縣(市)、區分管領導,駐縣(市)、區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系統全體人員參加。